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副主委刘明华担任莆田学院副院长
来源:社省委宣传部
时间:2022-07-29 20:25
日前,中共福建省委决定,任命刘明华为莆田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明华现为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副主委、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九三学社福州大学委员会主委,福建省政协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0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九三学社,先后担任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福州大学福建省高校测试中心主任、福州大学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院长等职。主要从事精细化学品合成、植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环境监测与治理方面的研究,曾发表多篇学术性论文,并承担了国家的多项科研项目。入选福建省第三批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福建省第六批“百千万人才工程”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社省委宣传部 潘惠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