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决算说明
来源: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
时间:2018-07-31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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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主要职责 1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1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4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5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5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5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6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6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6
十一、名词解释 6 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决〔2018〕44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政议政。
(二)民主监督。
(三)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财政核拨2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建设“思想更加坚定、履职更加坚实、组织更加坚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聚焦“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责,积极作为,努力开创社的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强化学习,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推荐社员参加社中央、社省委、省社院、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培训;组织社员集体收看《将改革进行到底》;举办首期暑期读书班,学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参政议政方式方法等课程;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高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认识。
2、务实履职,争取参政议政取得实效。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上,提交大会发言1件,集体提案3件,委员提案10件,其中:1件被列入重要提案摘报并获隋军书记批示,1件被列为市政协提案办理重要协商议题。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人大建议3件,其中:1件被列为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推荐2个课题列入社省委2017年度立项课题;开展“一支社一课题”优秀课题评选活动;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3篇,其中:1件被省政协采用,获省领导批示;4篇被市政协采用,2件获市领导批示。
3、扩大宣传,弘扬九三学社正能量。开展“九三人眼中的美丽宁德”首届手机摄影比赛,共征集到摄影作品156幅;组织在宁教师社员赴蕉城虎贝开展教师节主题活动;《九三简讯》于5月创刊并出版3期;“宁德九三”微信公众号于6月正式开通,关注人数达社员总数86.9%;向社省委、市政协、市委统战部报送简讯36条;2017年以来,活动获《闽东日报》报道2次,《宁德晚报》报道1次,《团结网》报道3次。
4、发挥科技特色,服务地方发展。9月4日-6日,邀请九三学社中央专家莅宁开展海洋渔业产业调研指导活动,为来自市、县、乡镇有关部门及协会的130余名听众作两场水产养殖专题讲座,并到富发水产、三都澳食品、南海水产、金贝尔水环境工程等企业调研指导,为我市的水产养殖提供技术支撑。
5、加强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参政党队伍。社市委会成立以来,共召开3次主委会议、2次全委(扩大)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九三学社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1人当选社省委常委,1人当选社省委监督委委员;综合支社第三次社员大会选举圆满成功,市医院支社第一次社员大会顺利召开,市医院支社正式成立;吸收4名积极分子入社,其中:正高职称1名,副高职称1名。
6、树立先进典型,让社员学有榜样。1人被九三学社中央评为优秀组工干部;1人被评为2016年度宁德市“向上向善”好青年;1人被确认为2016年宁德市引进人才;2人入选宁德市市管优秀人才;3人荣获第七届宁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87万元,本年支出19.6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5万元。
(一)2017年本年收入24.8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4.87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4.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19.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6.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9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
2. 项目支出12.9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9.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2801)6.6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402)12.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38万元,同比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交流。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主要是:单位新成立,本单位也无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主要是:单位未新购置公车,也无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九三学社中央、福建省委领导来宁调研,其他省、市九三学社组织来宁参观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27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万元,比2016年增长100%,主要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未批复,待批复后另行公开。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http://www.fj93.gov.cn/uploadfile/2019/0201/20190201104113277.xls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1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4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5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5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5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6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6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6
十一、名词解释 6 按照《宁德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宁财决〔2018〕44 号)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闽财预﹝2017﹞38号)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参政议政。
(二)民主监督。
(三)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经费性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数
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财政核拨2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建设“思想更加坚定、履职更加坚实、组织更加坚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求,聚焦“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责,积极作为,努力开创社的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1、强化学习,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推荐社员参加社中央、社省委、省社院、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培训;组织社员集体收看《将改革进行到底》;举办首期暑期读书班,学习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参政议政方式方法等课程;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提高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认识。
2、务实履职,争取参政议政取得实效。在市政协四届一次会上,提交大会发言1件,集体提案3件,委员提案10件,其中:1件被列入重要提案摘报并获隋军书记批示,1件被列为市政协提案办理重要协商议题。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人大建议3件,其中:1件被列为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推荐2个课题列入社省委2017年度立项课题;开展“一支社一课题”优秀课题评选活动;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3篇,其中:1件被省政协采用,获省领导批示;4篇被市政协采用,2件获市领导批示。
3、扩大宣传,弘扬九三学社正能量。开展“九三人眼中的美丽宁德”首届手机摄影比赛,共征集到摄影作品156幅;组织在宁教师社员赴蕉城虎贝开展教师节主题活动;《九三简讯》于5月创刊并出版3期;“宁德九三”微信公众号于6月正式开通,关注人数达社员总数86.9%;向社省委、市政协、市委统战部报送简讯36条;2017年以来,活动获《闽东日报》报道2次,《宁德晚报》报道1次,《团结网》报道3次。
4、发挥科技特色,服务地方发展。9月4日-6日,邀请九三学社中央专家莅宁开展海洋渔业产业调研指导活动,为来自市、县、乡镇有关部门及协会的130余名听众作两场水产养殖专题讲座,并到富发水产、三都澳食品、南海水产、金贝尔水环境工程等企业调研指导,为我市的水产养殖提供技术支撑。
5、加强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参政党队伍。社市委会成立以来,共召开3次主委会议、2次全委(扩大)会议;组织代表参加九三学社福建省第八次代表大会,1人当选社省委常委,1人当选社省委监督委委员;综合支社第三次社员大会选举圆满成功,市医院支社第一次社员大会顺利召开,市医院支社正式成立;吸收4名积极分子入社,其中:正高职称1名,副高职称1名。
6、树立先进典型,让社员学有榜样。1人被九三学社中央评为优秀组工干部;1人被评为2016年度宁德市“向上向善”好青年;1人被确认为2016年宁德市引进人才;2人入选宁德市市管优秀人才;3人荣获第七届宁德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九三学社宁德市委员会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4.87万元,本年支出19.6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5万元。
(一)2017年本年收入24.8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4.87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24.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0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19.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6.6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9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
2. 项目支出12.93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0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9.6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19.62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行政运行(2012801)6.6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402)12.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2.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0.38万元,同比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对外交流。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主要是:单位新成立,本单位也无出国(境)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主要是:单位未新购置公车,也无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九三学社中央、福建省委领导来宁调研,其他省、市九三学社组织来宁参观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批次、接待总人数27人。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00%,主要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万元,比2016年增长100%,主要是:单位新成立,2016年无决算。
九、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未批复,待批复后另行公开。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http://www.fj93.gov.cn/uploadfile/2019/0201/2019020110411327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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