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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关于开展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处 时间:2018-03-29 15:13
  社各设区市委、省直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大力推进社的文化建设,以艺术的形式展示福建改革开放40年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社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九三学社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主办,成立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社省委宣传处。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
  三、奖项设置
  活动组委会评选产生书画和摄影类作品一、二、三等奖,鼓励奖和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书法、绘画、摄影类作品分开评选,各类作品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奖项名额分配由组委会根据作品报送量研究确定;优秀组织奖参评对象为社各设区市委、省直工委,共3名。
  组委会将以举办书画摄影展、出版作品集和专刊等形式对优秀作品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1.作者仅限于福建九三学社社员及省社各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
  2.作品要紧扣改革开放40年的主题,反映福建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成果、实现伟大民族复兴及“中国梦”进程中人民群众精神面貌的变化,可包括重要历史事件、经济建设成果、文化活动、先进模范人物、群众生活、自然风光等。如拍摄对象为九三成员需注明。
  3.书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画种不限),规格不超过六尺全开,作品要求竖式。参赛者须先报送创作小样或作品拍照1-3张,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待评审后即通知创作、邮寄。作品背面用铅笔标明作品名称、作者、所属支社和联系方式,篆书、草书书法作品需附释文。
  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均可,既往作品、重新创作不限,如组照(同一作品拍摄的反映一个主题的多幅照片为一组)按组提交,作品均以电子文件格式提供,图片不小于2M,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所属支社和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对象、场景等要素。作品如涉及肖像权、版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与本活动无关。
  书画摄影作品参评者需填报《申报表》(见附件1)。
  4.社各设区市委、省直工委负责征集作品并进行初步遴选,需填报《汇总表》(见附件2)与《申报表》一并报送社省委宣传处。每个单位报送书画摄影作品不少于10幅(件)。每位参评作者书画作品不超过3件、摄影作品不超过5幅(组)。
  联系人:李继红 张玉智
  联系电话:(0591)88016780
  电子信箱:fj93xs@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76号同心楼14层
  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宣传处
  邮编:350003
  附件:
  1.《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参评作品申报表》
  2.《改革开放40周年书画摄影参评作品汇总表》
  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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