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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3-2014年度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
来源: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 时间:2014-10-10 12:38
  社各设区市委、省直工委、宁德市委(筹):
  根据社中央《关于开展2013-2014年度新闻宣传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九三中办发〔2014〕93号)要求,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优秀新闻作品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社员和各级社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在中央和省级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刊,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发表的与统一战线、多党合作事业以及九三学社工作有关的消息、通讯、评论、摄影、音频、视频、理论文章等新闻作品(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作品)。
  二、组织领导
  社各设区市级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对评选表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具体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宣传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新闻作品的登记、汇总、核实和报送工作。
  三、报送要求
  1.填写“新闻作品目录报送表”(见附件1)并加盖市级组织公章,附文字作品复印件或音视频电子文件拷贝;
  2.请于10月24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社省委宣传处。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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