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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来源:九三学社福建省委员会 时间:2011-06-01 12:34
  社各设区市委、省直工委、宁德市委(筹):
  为了广泛宣传社内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等新阶层社员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增强九三学社组织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根据社中央的布置,拟在中国报道杂志推出一期“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请你们认真组织推荐本级组织优秀企业家社员材料(至少推荐一名),并于7月1日前将有关材料和“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备案表(附件1)上报社省委宣传处。现就组织推荐优秀企业家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标准
  1、企业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一定规模,能体现九三学社科技特色。
  2、企业家本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二、几点要求
  1、关于内容。着重介绍企业家和企业发展历程、取得的成绩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如:在本行业取得的成绩、参政议政工作、解决就业、赈灾、扶贫解困、助学等,可突出一项或多项),并附100字左右企业家及企业简介。
  2、关于体裁。按照人物通讯或专访的体裁组稿,做到主题突出,脉络清晰,语言生动,文字精练,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3、关于篇幅。每个企业占2P免费版面2600-3000字。
  4、关于照片。人物照片和企业照片各若干张,照片要求不小于600万像素,照片需提供源文件,不可使用扫描图或切图,并配有图片说明。
  附件:1、中国报道“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备案表
  2、中国报道“九三学社优秀企业家专刊”介绍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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